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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大一、浑沌说礼——兼论中国文明的起源问题(Iii)
http://www.100md.com 《中国文化》
     与天分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人类从动物界分化出来之后相当长的时间内,虽然客观上已经成为与自然界相分离的独立存在,但并认识到自身与自然的区别,这时的人还是“本能的人”或“野蛮的人”。只有当具备了与天相分的自我意识,或曰人格初步觉醒的时候,人才能真正与自然分开。而只有天人相分、人物相分之后,人类才可能有对天的认识,才有人们对世界本原的追寻探讨。于是才有了大一、道、太极、阴阳、四仪、八卦之类概念,才有了中国古人“天地者,生之本”的主体认识。同时才有了人应该对天、对大自然持什么态度,或曰如何处理天人关系这一根本性问题的提出,也才有了中国独具特色的天人合一及“循天道、尚人文”观念。而何以循天道?其首要的当然是交好上天,亲和大自然。于是“事神致福”行为便发生了。而后“礼”,这一基于中国独特的生态机制的伟大人文创造便终于诞生了,并由此形成中国传统的对待大自然的基本态度:以礼相待,合理取予。

    与人分是一个更为复杂悉细而又更具基础性的人文工程,进程当更为漫长。把自己与他性、他人,乃至群体相区别。在与上述与天分的同时已经开始。其首当其冲便是男女之分。因为这直接关系到人类自身的生产和社会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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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格斯说:“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人类社会的最初级分工——性行为分工是一种自然状态的男女之分。还不是真正意义的,即社会角色意义的男女之别。金景芳先生认为“男女有别就是实行个体婚,因为实行个体婚制以前,是实行群婚制,知有母不知有父,既谈不到夫妇,也谈不到父子。”这是很有见地的。因此可以说男女之分是整个与人分工程的基点和首要构成。只有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实现其它分别。而人人相分全部实现则是氏族社会解体以后的事情。因为在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公社中,氏族观念笼罩一切,根本不可能有个人独立人格的自觉,而只有一种与氏族意识无差别的“群体意识”。

    随着男女之分及与他人、与群体区分的实现,人们对人类自身的由来,即人类社会本原的探讨成为可能。于是才有了所谓“浑沌”、“洪元”、“阴阳”之类概念,才有了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及黄帝、颛顼等所谓皇帝或人文始祖,也才有了灵魂观念和祖先崇拜,并最初导致以“反本修古”为目的,旨在规范和调整人际关系的礼的正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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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所谓与人分,说到底就是人伦之分,即夫妇、父子、兄弟及后来出现的君臣上下之分,也就是所谓“五伦”的名分定位。而只有明确了社会人伦关系,才会有人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职责的定位,才能使人各安其位,各守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由此最终达到社会的和谐乃至天人的和谐与整个宇宙自然的和谐——太和。这正是礼的基本精神和基本意义所在。

    在这里古代先哲大多有明确的认识,而且有出奇一致的论证:

    诸如《左传》。《庄公二十三年》(曹刿)曰:“夫礼,所以整民也。故会以训上下之则,制财用之节,朝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囊公三十一年》(北宫子)曰:“礼仪之本,在于区分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内外、大小”。《宣公十二年》(随武子)曰:“君子小人,物有服章,贵有常尊,贱有等戚,礼不逆也。”《昭公二十五年》(子大叔)曰:“礼,上下之纪,天地之经纬也,民之所以生也。”

    诸如《礼记》。《经解》:“礼为大,非礼无以节天地之神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序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婚姻疏数之交也。”《曲礼上》:“夫礼,所以顶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论,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坊记》:“夫礼,坊(防)民所 淫,章民之别。”《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乐记》:“礼者,天地之序也,……序故群物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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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如《荀子》。《致士》:“礼以定伦”。《君子》:“故尚贤使能,等贵贱,分亲疏,序长幼,此先王之道也。”

    而有的径以天道自然秩序释礼。如《礼记·乐记》:“天地尊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大小殊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

    还有人以人兽之别来谈礼。如《管子·形势》、《仪礼·冠义》、《礼记·曲礼上》等。《礼记·曲礼上》曰:“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是以圣人作,为礼仪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

    总而言之,所谓“本于大一”而为“人道之极”的礼是分或分别的结果,是天人相分和人人相分的结果,也是中国古典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可以说分是礼的基点,又是礼的本质。

    下面我们可以进而借助当代人类学研究和原始社会史以及考古学研究的成果对礼何以由分别而生作以进一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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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易·序卦传》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天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措”。这段材料实际构划出了一部礼由孕育、出生至长成的演生史,言简意赅。在此意义上称之为一部社会发展史,亦不为过。

    《礼纬·含文嘉》曰:“礼有三起,礼理起于太一,礼事起于遂皇,礼名起于黄帝。”纬书之虚枉,已是历史定论,但并非全然荒诞无理。这段话即在《礼记·礼运》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礼的本原作了揭示。反映了古代哲人对礼之本原的一种深入思考。理者,无形之道理、意义;事、名者,则有形之谓。太一,不言自明,即浑沌。言礼之本原,理应由此开始。

    然此际人类初始,民智末开,“纷混沌而未分兮,与禽兽乎无别”,只能依赖于一种下意识的自然结合体而生存,这就是所谓“原始群团”时期。“男女杂遊、不媒不聘”,是此阶段的特征是:“外内混通,男女无别”。这无疑是人类历史上最为漫长的蒙昧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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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后,血缘家庭公社取代原始群体,群婚制取代杂交。此一阶段之前期约为“以同胞兄弟和姊妹之间的结婚为基础的”血缘婚。伏羲、女娲神话当其遗迹;此一阶段之后期当为排除了兄弟姊妹行辈婚的普那鲁亚婚。“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厥初生民,时维姜”当其孓遗。“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是当时真实写照。此阶段的特点可概括为:分而不清。

    进入氏族公社时期,由于近亲婚的排除,人类的身体素质大大提高。在母系氏族社会,夫从妇居的氏族外婚得以确定,这就是所谓“对偶婚”。“确实的生身父亲”自兹开始确认。由此际开始的试图追寻其氏族祖先的朦胧意识所导致的图腾主义与之伴生。《左传·昭公十七年》所载郯子“龙纪”、“鸟纪”之论等是之明证。在随之而来的父系社会,作为“文明社会的细胞形态”的一夫一妻个体婚制终于历史性地发生。真正意义的男女有别彻底实现了,夫妇之分明确了,于是“出自一定父亲的子女”便成为“确凿无疑”。于是父系家庭出现,“为宫室,辨内外。”也势在必行。“大人世及以为礼”终于成为可能。此阶段的特点可概括为:基本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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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妇为人伦之始。夫妇和父子关系的釐清是人类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巨大进步,为最终告别蒙昧、战胜野蛮,步入文明时代奠定了内在基础。

    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出现,随着氏族制度的解体,个体与群体无所差别的“大同”观念和平等意识已不复存在,凌驾于氏族制度之上“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由此产生。于是“君臣”之分形成,最后注入了全新的“尊尊”概念的上下之分也终于成立。由此用以调节社会人伦关系的礼才最终得以完成。

    当然,君臣、上下之分的形成和定位并非一蹴而就。据文献记载,在夏代乃至之前就已出现君臣,但最初并不具备上下等级的性质,实际上还属于一种自然关系,即有类于氏族部落首长与族属的关系。故王国维《殷周制度论》指出:“自殷以前,天子诸侯君臣之分未定也,盖诸侯之于天子,犹后世诸侯之于盟主,未有君臣之分也。”即使商代,由于“殷尚质”或“殷道亲亲”,真正意义的政治社会的君臣关系也并未确立。直到西周,才由于嫡庶的区分和大小宗的定位,所谓“君统”才真正居之“宗统”之上,上下等级秩序才正式确立,至此完整意义的礼才告完善,也就古籍所谓“终于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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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礼生于分别,并由分而“脱”,由分而“文”,由分而“隆”。而分之基础或最根本之分是男女之分。故先秦籍对于礼的本原的论述不由令人击节叹赏:

    《礼记·昏义》:“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

    《礼记·内则》:“礼始于谨夫妇,为宫室,辨内外。”

    《礼记·中庸》:“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把礼之演生史作如下图示:浑沌(礼理→礼事→礼名)→(天地万物)→男女→夫妇→父子→君臣→上下→礼制。我们不难发现,这一链系与前面所作以大—为本原如天道自然生成变化过程图式基本对应。岂不正暗合“天人合一”伟大思想的基本精神么?正如余敦康先生所说:

    礼虽人为的创设,但却是效法天地,以宇宙的自然秩序作为自己存在的坚实基础。(张 辛),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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